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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宣传却藏违法线索 隐匿收入终定偷税事实
2022年09月22日 15:48:43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王倩文 周子韬

  浙江在线9月22日讯(通讯员 王倩文  周子韬)近期,浙江Z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此处为化名)因在网上购买推广夸大宣传企业产能被举报,稽查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该企业存在大额账外收入,对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网络宣传夸大其词,遭人举报稽查介入

  2020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浙江Z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年销售额高达170亿元但大部分收入均未申报纳税,存在重大的偷漏税嫌疑。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大多是Z公司在百度百科、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上发布的宣传材料,称“我公司拥有20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工厂,16条生产线生产轻钢别墅,月发3889人,人均300平方米,月发货可建造建筑面积为1166700平方米的轻钢别墅,年销售额达172.2亿元”。除此之外,仅有一条向个人账户转账20万货款的记录。

  由于举报反映金额重大,检查人员不敢怠慢,迅速组织骨干人员前往Z公司实地核查。检查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Z公司老板陈某大吐苦水,当场表示自己为扩大产品销路,曾花钱在百度、今日头条等媒体上购买了一些推广,举报人反映的工厂面积、生产线数量、月销售额14.35亿元、年销售额172.2亿元均为广告套路、夸大宣传,不能作为衡量真实销售的依据,举报人是基于私人恩怨对其进行夸大举报。

  针对陈某的表述,检查人员实地考察了Z公司的经营场地并查阅企业会计账簿,发现Z公司实际为墙板销售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和生产线,所销售的货物均采购于杭州周边墙板工厂。所谓的“生产轻钢别墅”,实际上销售时顺带帮客户推销,并无销售成套别墅的实例。举报人称企业有工厂、年销售额170亿元等说法无实证支撑。但是,举报存在不实成分,并不代表举报线索全无价值,也不代表Z公司不存在税务问题。举报人提供的向个人账户支付货款的信息是一条清晰实在的线索,从资金流里能清楚连结到企业收款的账号,检查人员认为应将付款的资金流向作为案件的突破口,重点核实个人流水中是否包含企业收款。

  资金流水疑点重重,抽丝剥茧案情渐明

  检查人员一提到举报人反映的货款支付渠道,陈某等企业高管就闪烁其词,并试图岔开话题。企业不正面回应,反而加深了检查人员对企业的怀疑。检查人员耐心地向企业做了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向纳税人讲清楚法理、说清楚偷逃税款对企业的危害,Z公司最后承认向举报人收取的20万货款的确是用个人账户收款且未申报纳税。检查人员进一步提出查看该账户的银行流水,在获知稽查部门可独立调取银行流水后,陈某出示该个人账户网上银行资金流水。经统计,该账户收入流水均在企业成立后发生,金额高达1800万元。

  此时,陈某主动向检查人员承认备注有“货款”的收入均为该企业未申报收入,共计有100万元左右。案件查处到了这里,似乎都非常顺利,企业已经主动承认了问题,是不是这样就能鸣金收兵了呢?检查人员并不这么认为。该账户存在的交易,是在Z公司成立后才频繁发生,未标明“货款”的收入中有大量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流水,不像个人日常生活应有的资金往来。检查人员要求企业说明其他没有标注“货款”的收入来源,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表。陈某面露难色,要求检查人员给企业时间梳理。

  一周后,陈某联系检查人员表示,该账户其他收入中有个人借款,有代刷信用卡套现进账,也有账户所有人帮其他企业销售所收取的货款。检查人员当即要求,个人借款要提供有关合同,并要求随机选择部分借款人抽样进行笔录询问;代刷信用卡的收款,必然要将收款再转给套现的人,要求整理出套现的资金记录;帮其他企业代销货款,要求提供有关企业名单并转交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立案调查。陈某一时难以应答,仅以时间较远未做记录、无法提供有关证据等理由予以搪塞。

  循循善诱说理执法,引导企业主动承认

  检查至此,案情基本明朗,企业难以自圆其说的个人账户资金流水大概率为企业货款,但如何说服企业主动承认其他收入也是货款成为结案的关键。

  此后,陈某多次致电检查人员,以外地人员来杭打拼做事业实属不易为由,希望检查人员“高抬贵手”。检查人员抓住契机,耐心倾听企业发展历程,以同为“异乡人”在杭工作与其产生共情,有效减少对方的抗拒心理。同时,在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的基础上,检查人员坚持采用“说服教育”柔性执法方式,向企业讲解案件审理对证据的严格要求,精准指出企业借款、刷卡套现等理由的虚假之处,希望企业能够面对现实,对偷税问题不再回避。同时,以约谈的形式警示企业,资金往来是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最终归宿,而中国人民银行已将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渠道纳入央行监控管理,税务人员进一步把控“资金要道”,即便企业不配合,稽查部门也可以通过银行找到客户进行第三方取证,试图通过私人账户转账避税已经寸步难行,并详细分析了不配合检查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经过半个月的反复沟通,Z公司主动承认该个人账户内1800万收入均为账外收入,未进行纳税申报,需补缴各项税款235.45万元,罚款200.91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人表示,信访举报已日渐成为人民群众合法维权的重要途径,本案中Z公司因过分夸大网络宣传成为举报人狙击目标,进一步牵出采用个人账户收受账外资金进行偷税的违法线索。税务稽查作为一线执法部门,我们在加强税收监管执法、强化稽查执法监督、严防稽查执法风险、锻造税务稽查铁军的基础上,将持续创新“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检查过程中要向当事人讲清楚法理、说清楚危害并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真正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度。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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