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3日讯(通讯员 张驰远 赵白璐)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规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服务,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近日,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委员会发布工作方案,将从3月2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针对集装箱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加强ETC办理审核和数据稽核、加强稽查力度、优化稽核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四步走”,针对J1集装箱车辆办理ETC(事前)、通行高速(事中)、通行高速后稽核(事后)等关键环节,找准专项整治的切入点,做到精准治理。
为确保舟山高速辖区集装箱通行良好秩序,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以“四个到位”要求抓实抓细集装箱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要求“甄别”到位。严格收费人员对车辆的查验流程,规范作业标准,在收费站入口对J1集装箱车辆进行甄别严判,做好J1集装箱车辆收费稽核工作,确保稽核工作质量和时效。
二是要求“联勤”到位。联合高速交警、高速路政做好收费站现场秩序维护,并加强现场巡查和利用监控系统巡查,加大对可疑车辆的查验与核实。
三是要求“追缴”到位。以“刑侦合作”模式为基础,解决区域跨度大、属地权限有限的问题,做好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的摸排、取证、立案等工作,同步做好立案追缴信息登记和资金上缴工作,并通过刑侦将打偷线索扩大化。
四是要求“宣传”到位。各收费站利用收费站广场、可变情报板等载体进行宣传,联合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取得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据悉,目前浙江省内合法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按1.4元/车公里计算(定额收费的路段按4类货车标准计算),并统一实行六五折优惠。其中,对进出金塘和沥港收费站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其在舟山跨海大桥路段的通行费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25%收取;对进出舟山跨海大桥其他收费站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其在舟山跨海大桥路段的通行费按省政府批复收费标准的50%收取。并且,从舟山跨海大桥沥港收费站或金塘收费站单向驶至蛟川收费站的未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专用车辆,在当日19:00至次日7:00时段,按舟山跨海大桥金塘大桥路段现行收费标准的25%收取,享受优惠的未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专用车辆需通行人工收费车道。上述优惠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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