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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千岛农品”标准体系 强化品牌市场监管
2021年09月06日 10:00:00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余青青

  浙江在线9月6日讯(通讯员 余青青)“今年火龙果销量还好吧?有机种植过程中有没有技术难题?火龙果需要带走进行质量检测。”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科长李春伟和同事,在位于界首乡的一处有机火龙果种植基地进行抽检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强化市场监管。

  为何要去有机水果基地检测呢?“今年6月份,‘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正式启用,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标准规范的制定。从源头上规范农产品的种植行为,主要围绕‘茶、果、菜、药、蜜’五大类农产品来开展这项工作。同时,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我们会不定期到一些基地或一些流通场所开展产品质量的抽检,保障‘千岛农品’品质的安全。此外,我们还落实认证认可、品牌推广、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措施,共同维护‘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高质量发展。”李春伟说。

  当天上午,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带着采集来的有机火龙果和绣球菌菇,前往淳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相关检测。“一周左右的时间会出检测报告,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就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比如有机产品检测出农药残留,第一时间通报给认证机构,认证机构会开展调查并反馈我局,情形严重的将收回有机认证证书,五年内不得申请有机产品认证。”李春伟介绍说。

  据了解,“千岛农品”作为淳安县区域公用品牌,它的产品定位是“绿色、有机、健康”。近几年,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职能,结合千岛湖良好的自然环境,大力推进有机产业发展。目前,淳安县共认证有机企业72家,有机认证证书87张,认证的数量和认证的规模及产值都走在全省前列。

  为高标准制定“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的“千岛湖标准”,目前,淳安县初步确定“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标准体系框架为“1+5+N”模式,1是制定“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规范,5是制定“茶、果、菜、药、蜜”五大类农产品标准规范,N是制定符合“千岛农品”准入要求的其他一系列产品标准规范。

  “接下来的工作,我们还会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能,一是积极争取浙江制造‘品字标浙江农产’标准立项,在全省率先掌握农产品标准的话语权;二是积极推荐我县优质农产品企业申报国家标准、省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在某个行业中树立标准化生产的标杆,推动标准落地。希望我们一起努力,推动品牌赋能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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